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人事考试机构,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建委),注册中心: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0〕49号)精神,为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0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首次考试,请各地按照《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》(附件1)和《关于请报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管理具体职责分工情况的函》 (人社专技司函〔2009〕16号)文件商定的职责分工,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二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 个科目。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和《物业经营管理》科目为客观题试卷,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,阅卷工作由各省(区、市)考试组织实施机构负责;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和《物业管理实务》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,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,实行网络评卷,全国统一组织实施。各地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和《物业管理实务》专用答题卡、考场情况记录单和交接单通过机要方式寄往试卷接收点: